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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食品经营“证照同办”表格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次数:

 1.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3、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4、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5、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含1000㎡)、50200㎡(含200㎡)。

6.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80㎡以下(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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