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比例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长安公司注销 长安个体户注销 长安营业执照注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三十四条
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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