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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来了
发布时间:2022.11.05 浏览次数: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该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莞松山湖企业注册松山湖分公司注册松山湖代办劳务派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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