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代销业务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东莞长安代办个体工商户、东莞长安公司注册、东莞长安代办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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